口述:用难启齿的病换掉走火入魔的爱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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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 15:28 武汉晨报 |
一见钟情的变心 认识陈知是在学校里的英语角。学校的英语角每周开放两次。我是学国贸英语的,有时也去练练。 看到陈知,我才明白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牛仔裤,休闲T恤,穿在一米七八的陈知身上,阳光挺拔。看来随意,却很注重细节。 第二天我就接到陈知的电话,约我去吃饭。两三次约会后,我们很郑重地谈了一次话,和盘托出各自的感情,我说我有男友丁童,陈知说他没有。 我那时真傻,我相信陈知的每一句话。因为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所以当他微笑着要我自己选择时,我在饭桌上就毫不犹豫地对他说,“我跟你!”这句小小的誓言,也许没有感动陈知,却感动了我自己。我的心第一次为异性飞扬。 和陈知在餐厅门口刚分手,我就给丁童打电话说分手。丁童以为我又在和他耍小姐脾气。说随你随你,分吧分吧。在他不设防的语气里,我的心生生地疼了一下。 那后来的两个月里,丁童又开始像他当初那样追我,在教室门口堵,在学校门口等,拦住同学问,甚至跪在地上,只为求我和他一起去他家见他的父母……但所有足以感动任何人的挽留,都没有拦住我奔向陈知的脚步。 走火入魔的恋爱 我和陈知每个周六下午见面,其余的时间我上学,他教书。大我5岁的陈知现在在一所中学教高中英语。 我像见心中的神一样每周去见陈知。每周六我准时梳洗打扮,换上同学们都说穿得漂亮的衣服。尽管我只是个穷学生,但每次去陈知那里,我都要去超市买好多他喜欢吃的零食和饮料。还会给他的室友们也买上一份。认识陈知的那半年里,是我最穷的半年。我的生活费经常不到半个月就用完了。 我和陈知相处,都变得不太像我自己了。平时我吃苹果狼吞虎咽的几口就吃完,可和陈知在一起时,我特秀气,我会把苹果一片片切好,插上牙签,小口小口地吃。我吃得很难受,很别扭。我给他擦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还顺带着帮他的室友把皮鞋也擦了。我喜欢给他们做室内卫生,我喜欢为我喜欢的男人整理衣橱。 陈知说他平时忙,要我平时不要去学校找他,我就真的从不去找他。哪怕想他想得难受,我也会很乖地等着他的那个电话,等着他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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