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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大连:人才政策和人才需求

http://y.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6:00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城市人才需求

  ■人才政策

  为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大连市委、市政府在为人才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也不断地颁布新的人才优惠政策,提高人才待遇,为人才拓展生存的空间。

  1.大连市接收外地毕业生的条件及优惠政策包括:大连市内接收本科以上学历及急需专业的专科生;开发区、保税区、度假区、金州区、旅顺口区接收专科以上学历及急需专业的中专生;“北三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及长海县接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大连市,后找用人单位;到“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可落大连市内。

  2.放宽优秀人才的落户政策:对需要专业的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在落实用人单位并经市计划、调配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接收,其中,对急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时间可以延长到次年6月底。对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获得省或副省级城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生,经有关部门和学校考核认定专业成绩优秀的大连地区院校本科毕业生、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凡愿在大连工作的,可先办理落户手续,后落实用人单位。大连市所属的区市县接收本科以上层次外地生源毕业生,在与接收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工作合同后,户口可以落在大连市内。

  3.在经济开发区推行“人才工作证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开发区用人单位聘用的,均可申请办理“人才证”。凡持有“人才证”的各类人才和他们的家属、子女,均享受开发区城市居民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要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基金,并应按有关规定为他们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4.对于两院院士和社会科学领域内的知名学者;拥有专利、发明专项技术并属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和4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到大连工作可以迁入户口长期定居,也可以不迁户口,通过办理“特聘工作证”、“长期有效暂住证”,从事兼职工作。在特聘期间,其本人、配偶及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人员的同等待遇,免收城市增容费。优秀人才工作期间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考虑解决,并给予适当补贴。高层次优秀人才,可连续3年享受政府安家补贴:两院院士每年补贴10万元,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和博士生导师每年补贴5万元,博士后每年补贴2万元,博士每年补贴1万元。

  5.鼓励优秀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新技术成果在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将以不低于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金额的30%的股份,分配给主要参加人;以技术方式将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从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奖励给成果完成人;自行转化或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当在项目完成投产后3-5年内,从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员。其中,主要贡献者所得的奖励要占奖励总额的50%以上。

  6.设立了大连市优秀人才奖:对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市政府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7.大连市每年从财政收益中拨出专门经费10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资金,用于大连聚集人才和改善人才环境。这项人才发展资金,具体是用来资助优秀人才境内外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引进国外优秀留学人员,支持优秀人才的科研项目开发、成果转让,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和解决住房,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我国地方省市中,专门设立人才发展资金的地方极少,而每年能拿出1000万元的,目前只有大连一家。

  ■人才需求

  大连市目前的人才分布状况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短缺;计算机、机械制造、航运及高新技术人才需求旺盛;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十分紧缺;高级技能型人才严重不足;特色不突出、技术含量不高的专业需求滞缓;长线专业基本饱和。其中,IT人才在大连最受宠,是需求量最大的一类人才。

  从需求学历层次看,国有企业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也呈明显增长的趋势,同时,本科生和大专生仍然担当着企业招聘人才的主力军。

  稀缺人才榜:

  1.高等教育类人才;

  2.设备工程技术类人才;

  3.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网络技术类人才;

  4.营销类人才;

  5.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

  6.行政业务类人才;

  7.机械设计制造类人才;

  8.建筑工程和设计类人才;

  9.财务会计类人才;

  10.外语类人才。

  供过于求人才榜:

  1.文员;

  2.收银员;

  3.司机;

  4.保洁员;

  5.门卫;

  6.保管员;

  7.出纳员;

  8.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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