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有什么错 大学生凭什么不能在酒吧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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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 23:16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
文/晴 语 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是某本科生在兴趣的驱使下,瞒着父母和老师在校外租房,目的是方便自己在酒吧打工。而在十一长假期间却被父亲抓了个正着,恼怒的父亲当场就扇了他一个耳光…… 大学生是否有自由选择社会实践内容的权利?是否有自由选择社会实践地点的权利?学校是否应该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作必要的指导与安排?家长又是否应该支持和理解大学生所做的某些选择? 大学生就业形势本来就不乐观,从目前的招聘信息来看,招聘单位往往拒绝应届毕业生,或者严格来说拒绝没有社会实践经验、实习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所以在大学期间为自己找一份工作,似乎已经成了某种时尚的必修课,尤以文科类专业学生为众。 从这点上我们可以说,大学生的确是很有必要在大学期间为自己找一份合适的、并且可以锻炼自己的工作,一来可以让自己提前感受社会氛围下的工作气息;二来可以给自己一些适当的锻炼,积累一些经验,为毕业后正式踏入社会奠定一定的基础,当然,这一切都应该是在保证正常学习的前提下进行。 那么,酒吧是不是可供大学生选择的实习地点呢?酒吧是不是一定就是是非之地?是不是沾了“酒吧”二字就一定跟“堕落”二字扯上了关系呢? 我想,在这里某些世俗的偏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从传统意义上来说,酒吧只是一个供享乐、供声色犬马、供花天酒地的场所,于是跟酒吧沾边的工作,自然也就变成了“下作”、“淫乱”等的代名词,这似乎有些危言耸听,却是事实所在。所以,我们在理解那个“耳光”的同时,是否应该跳离这样的思维模式,用一种相对公正和没有世俗的标准去看待这样的工作呢? 周敦颐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 唯物论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力。 而晴语说,放手让我们有个锻炼的机会,只有把握得住自己的人,才能把握未来。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