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校园青春校园《浅尝青果滋味》正文
大学生口述:为了省钱我们开始同居

http://y.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5:27 新浪校园

  我和贾勇的爱情注定了不会长久。

  贾勇是上海人,父亲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家里经济条件雄实,他对待爱情的方式是金钱加甜言蜜语,我们恋爱期间,他经常送我礼物,经常带我出入酒吧、歌舞厅,开始的时候,我他给我的爱情感到很满足,认为他送我礼物,就是在表达他对我的爱,他的礼物越多越贵重,爱我越深。每一次送礼物的时候他都费尽心思,而我心安理得。

  我以为女孩子应该被男孩追被男孩宠,那么,花男孩子的钱是很自然的事。但贾勇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模样,让我在享用他提供的物质时,失去了自尊。我心里很不舒服,丰厚的物质能带来生活的快乐,但我不乐意接受别人的恩惠。渐渐的,我开始疏远他,在他施舍给我的爱面前,我退缩了。但当着他的面我又不好明说。

  寒假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向贾勇明提出了分手,希望漫长的假期能使他平静,让淡忘这段感情。但贾勇不相信这是真的。一开学他又跑来找我,缠我,害得我心神不安,无法平静学习,心里十分烦恼。

  我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又去求永泉,永泉很义气,虽说我没有接受他的爱,但他至始至终都在关心着我,我有事求他,他当然会站出来。他去找了贾勇,劝说贾勇放弃不可能得到的爱,希望贾勇知趣,不要再骚扰我的正常生活。

  贾勇生性耿直,他不相信我是真的不喜欢他,他认为责任在永泉,不是永泉插足,我肯定会爱他。在气恼之下,贾勇出手打了永泉,为了平息事端,永泉没有还手,贾勇身体健壮,出手很重,永泉手臂脱臼,住进了

医院,这件事在学校闹的沸沸扬扬的,贾勇和永泉因为打架斗殴的事被学校警告处分。

  永泉住院期间,我天天照顾他,为了我,永泉受了如此大的委屈,我突然觉得永泉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人,是永泉的行为打动了我,征服了我。

  我和永泉顺理成章地好上了,我想,我要找的男朋友就该是永泉这样的人,他不但爱我还能保护我,我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大二暑假,我们一路回家,又约定到珙县看悬棺,去石碑看

恐龙化石,那次旅行中我们有了第一次性生活,当时我什么都没有想,只觉得相爱的人除了心灵相通,其肉体也应该合二为一了,性爱也是爱一种最高境界,我不怕承认跟喜欢的人一起共同生活,一起分担喜乐和忧伤,这是我当时的想法,现在想起来真觉得有点可笑,我常常把爱情看成是自己的最高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什么也不顾。

  雪燃:对于你所说的荒唐事,你现在后悔吗?

  雨轩:后悔算不上,只是觉得那时的想法很幼稚,当然产生那种想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很多事情的发生发展都与时间环境有关,当时的心情是这样,也就会有产生这样的想法,很多时候,人们的想法会支配着行为。

  雪燃:那后来呢?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同居的生活的?

  雨轩:大二开学以后,我们就开始租房同居了,我们起初的同居目的很简单,为了节约钱,就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

  我和永泉都有一个想法,大学毕业以前去西藏旅游一次,但凭我们当时的经济条件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仅是去西藏的单程机票就要两千多,我父母每月给的生活费只有四百元钱,我父母是普通工人,不可能给我们提供高消费。

  永泉家里的经济状况比我家好一点。他母亲是教师,父亲是

公务员,但每月父母给他的生活费也只有四百元钱,因为父母对他要求严格,不让他乱花钱,按现在的说话就是对他进行“吃苦教育”。

  要想凑起这笔去西藏的钱,我们就只好节约。每学期住学校的公寓费用是千多元,我们俩人就要花去近三千元钱,而且也只能在学生食堂就餐,因此,我俩一合计,就决定去租房,我们在学校附近租的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每月也只花两百块钱,这样我们就可以节约两千块儿,我们添置了锅碗瓢盆,自己买米买菜煮着吃,一个月下来的开支也只需花四百多块钱,也就是说,我们在一起生活至少也可以节约一个人的钱,一学期下来我们就可以节约差不多四千块钱,我们生活在一起,还可以互相帮助,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好处多多。

  雪燃:你们一个月才花三、四百元钱的生活费,生活拮据,你们之间没有发生过矛盾吗?

  雨轩:没有,我们生活的蛮好的,比如季节更换时,父母还会多寄钱来让我们买衣服,我们穿的衣服都是在荷花池批发市场买的,价廉物美,这样也可以节约一些钱用于填补生活。

  雪燃:你们的同居生活是公开的吗?

  雨轩:我们学校有明文规定,在校学生不准与异性租房同居,但这种现象还是有,学校也知道这些事,也都是睁只眼闭只眼,顺其发展。只是电子信息工程系有一名男生,为了找钱租房与女朋友同居,发生抢劫事件后,学校对此作了一次租屋大清理,很多同学都乖乖地回校住了,当时,我和永泉坚持没有搬回学校去住,一是因为我们一次性付了五个月的房租费,二是我们也不想再回去,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去再花第二次钱。

  再说,我们自认为我们的租房比较偏僻,学校不易发现,我们存有一种侥幸心理,学校说我们是不思悔改,因此,我们就成了“杀鸡给猴看”的典型。

  说到我们的同居,开始时我们是处于“地下工作”状态的,后来时间长了,同学们都知道了,永泉的几个要好的男生还经常来这里团聚喝酒聊天,我这里成了他们的一个集合点,因此也就成了公开的秘密咯。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Y-zone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