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黄建武教授发言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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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20:40 新浪校园 |
中山大学黄建武教授对“如何定位法学教育”问题有自己的看法。他说,从法学教学定位的两个方面,博雅教育和职业教育。我提出“精英教育”,法学教育首先是一种职业教育,相对于其它社会学科,有着强烈的专业特点。法律专业出来的主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的职业。社会对这些职业的要求非常高,期望也很高。从事这些事业的人不但需要有很好的专业水平,而且必须具备社会责任、良好的教育、有很好的文化修养。黄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大众化教育的背景,教育产业化,教育规模化,从而使法学教育被认为是一种大众教育。而美国有着很好的精英文化背景,把法律放在一个很神圣的地位,并体现一种精英教育。最后,他建议在教育方向应该注重学生的精英意识的培养,“精英教育”的关键是建立“精英”意识。并且注重两个方面的培养,一个是人文教育,一个是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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