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 征税应有适当政策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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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8:50 南方都市报 |
实行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袁先生(保险公司职员):目前下岗工人再就业、残疾人办企业、校办企业等,都可以减免许多税收,为什么单单对大学生这一并未完全独立的群体不可以实行税收减免或优惠呢? 立法为大学生打工免税 黎先生(国家公务员):纳税意识培养的对象应是全体公民,而不是特定的某个群体,倒不如立法为大学生打工收入免税,如此既符合高效行政原则,也让大学生知道税是应该纳的,只不过政府给免掉了。 调整大学生起征点和税率 杨先生(广州大学教师):税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对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目前起征点太低,每月或每次收入800元就起征,会“侵占”到学生的必要生活费。因此,最好能调整起征点和税率,同时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必要的优惠减免政策。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大学版、中学版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