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大学生打工主动缴税者寥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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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8:28 南方都市报 |
一顶太阳帽、一件红T恤、手上一摞厚厚的报纸,自放暑假以来,华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系大一学生阿欣已在广州街头卖报快一个月了。阿欣说自己出来打工,除可以为下学期赚些零花钱外,主要还是想锻炼一下自己,增加社会实践经验。 据了解,目前尽管天气酷热,广州留校打工的各高校大学生仍有上万人左右,他们多是从事促销、派传单、家教、问卷调查、模特、餐厅服务等工作,普遍比较辛苦,收入不高。 在记者采访过的数十名暑期打工大学生中,了解应当缴纳个税的不到一半,主动纳税的几乎为零。 近日,记者拨通了广州市地税部门相关咨询电话。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穗地税发(1997)191号文规定,在广东打工者,包括大学生,“只要有劳务收入就要缴纳个税”。按规定,无论是月收入还是次收入,劳务所得1000元以下的,按3%收取个人所得税;收入1000—4000元的,按劳务所得减去应缴全额营业税和附加税(总约5.5%),再减去800元后的20%,即为个人应缴所得税。以劳务所得2000元为例(不分月收入还是次收入),个人应缴税为218元,即(2000-2000×5.5%-800)×20%。 当记者问打工者若不主动缴纳个税该如何监管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旦被查到,将根据具体逃税收入的所得,作出相应罚款。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大学版、中学版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