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确保九成本地生就业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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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 10: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2004年是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继续大幅增长的一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昨日,南京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把南京籍毕业生就业作为该市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各类用人单位新增的就业岗位应优先引进吸纳南京籍毕业生。 通知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要面向南京籍毕业生,尽可能多地提供适合大专、中专学历层次的工作岗位,减轻这类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南京市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应在市统一部署下,公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空编内进人,应优先引进毕业生。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录用应届毕业生,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鼓励毕业生到郊县及乡镇、社区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农技和其他社会服务事业。对到西部参加开发建设的南京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南京市户口,实行人事代理。对当年未就业的南京籍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要做好回宁落户、免费存档、办理《就业登记证》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推荐、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南京市要确保2004年南京籍毕业生就业、就学率达到90%以上。 南京市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在该市重点发展行业中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技术类岗位,组织未就业南京籍毕业生进入企业进行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培训,为其创造接触生产实践、提高工作能力的机会,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市场就业。对提供见习岗位、承担见习培训任务的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参加见习培训的未就业毕业生,通过再就业资金渠道,给予一定的经费和生活补贴。各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接收安置特困家庭毕业生,切实关心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对完成特困家庭毕业生安置任务较好的用人单位,由南京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特困家庭毕业生要求参加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的,要优先安排;要求参加有关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按有关规定免收相关费用。 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南京籍毕业生,可申请小额贷款,由劳动保障部门比照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办法,从现有渠道中提供贷款担保,有关金融机构按规定足额提供贷款,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的毕业生,工商管理和税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实行有关税费减免。(记者王宏斌)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