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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解读:处罚注重法规依据

http://y.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10:32 北京晨报

  新规解读

  处罚注重法规依据

  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此外,新《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罚理由,大量增加了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等等。

  关注外地

  上海个别大学生

  已经“闯禁”结婚

  教育部发出开禁信号前,沪上已有个别大学生在今年闯过“禁区”,瞒着学校和同学悄悄地登记结婚,其中有双方都是在校大学生的夫妇。

  记者采访中获知,今年前3个月,在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的新人中,有100多名新人在个人声明书职业一栏填为学生。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学生中大多数为研究生和博士生,也有一些是本科生。而同期前往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的新人中,声明自己的职业为学生的有80名,其中22周岁以下的有8名,5名为女性。

  前不久,上海某高校的一名

女大学生悄悄地结了婚。由于她嫁的丈夫事业有成,她认为,今后的婚姻生活不用担心经济来源,更不会因此影响自己的学业。另外,极少数登记结婚的本科生是因为自己的“另一半”要出国了,想通过婚姻让对方安心。

  民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对前来登记结婚的大学生给予了同样的尊重。前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开证明,这意味着大学生结婚也不必向学校申请,并获取相关的证明。“对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即使是大学生登记结婚也不会阻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人士坦言,只要男女双方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女方不早于20周岁,男方不早于22周岁,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常住户口并符合其他结婚登记条件,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在本市所在区县登记结婚。(上海《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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