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婚姻如烟往事 新鲜的2005结不结婚(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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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0: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者手记 ●新规定探底社会包容度 河南财经学院哲学与社会学系主任、国内著名伦理学教授乔法容说,对于高校不禁止也不提倡大学生结婚,如果社会上单纯关注的是这一个“点”并去狂炒它,未免有些“以偏概全”,从以往严禁大学生谈恋爱到今天不禁止大学生结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中间经历了几次变动,应该说每一次变动都是根据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特别是大学生自身的情况而制定的,具有时代的合理性。 刚恢复高考时,大学生的年龄结构差距很大,允许当时已婚大学生上学,符合社会需求。之后,学校严禁大学生谈恋爱、结婚,一心让在校生学知识,这又与我们当时的社会急需大批高级人才有关。1992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文化的交融引发了社会观念以及大学生自身观念的变化。社会民主意识、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催生了大学生个人权益意识的萌发。 新《规定》出台以前,“大学生能否结婚”这个本应属于大学生权益的问题没有正式提出来,而且社会对于大学生的看法是应以学业为主,因此虽然法律与校规相冲突了,但学生、家长、学校以及社会都是认同的。现在,大学生“社会人”的身份逐渐明晰,新《规定》给予了大学生应有的权益,这与整个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相一致,体现了社会应有的包容姿态。这说明我们的立法不再固守“要么是,要么否”的一边倒模式,在政府不必插手的领域,给公民留出了充分的自由选择空间。 郑州大学原副校长崔慕岳教授说,高校管理更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既然把权利赋予了大学生,相信大学生也会理性、现实地看待。有人担忧不禁止大学生结婚会给学校及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在新《规定》出来后,一味地再去担忧没有必要,随着弹性学制在高校的逐渐推广,个别学生结婚、生育也可以通过休学方式得以妥善解决。作为学校、社会更应该以积极的、宽容的心态去对待这些新事物。(作者:王曦辉 粟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