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申请延期还款遭拒 贫困生告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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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5:08 新京报 |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因为无力偿还助学贷款,又被拒绝延期还贷,刚刚考上研究生的小陈将工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允许其延期还贷。昨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24岁的陈某是福建人,据陈介绍,其父母都是农民,他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后,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新街口支行申请了助学贷款。在与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借款合同》上,双方约定,从2000年11月24日到2002年4月10日,小陈共向银行借款16500元。 2002年夏天,小陈毕业后,与银行签订了分期付款清单,在毕业后一年多的日子里,他偿还了工行8000元的贷款。 今年5月,小陈考上了海南大学法律专业的研究生。6月初,他给银行打电话申请延期还款,但对方称,小陈已经开始还款就不能申请延期。 工行的代理人表示,据人民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在毕业4年后还清,如果给小陈办理延期,等他研究生毕业后就肯定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另外,小陈考上了海南大学,今后将离开北京,这就存在收贷风险,银行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风险规避原则决定是否批准延期。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大学版、中学版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