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青少年性侵害的“危险地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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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4:16 千龙新闻网 |
恶魔教师,性侵害玷污了神圣学堂 学校,神圣的地方。然而,近两三年来,屡屡发生在校园内的性骚扰、性猥亵、性侵害等恶性事件,让家长们不得不多了一份担心。 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学教师陈某,利用担任3年级数学老师的便利条件,对16名女学生伸出淫荡之手。任课期间,以补课、改错题为由,把本班的一位年仅9岁女学生叫到办公室,趁没人时先后两次将该女生奸淫,以同样手段把另一女生叫到学校西南角的小屋内实施奸淫2次。在近两年的时间里,陈某先后多次对学校16名女学生采取亲嘴、嘬舌头、摸胸部、抠摸阴部、让学生给其口淫等手段进行猥亵活动…… 程某,某区小学教师,被他糟蹋过的女学生最小的8岁,最大的15岁。他经常常以补课为名,将个别女生留在学校,单独叫到隐蔽处进行搂抱、亲吻、抚摸,或强行扒女生的衣服,发泄兽欲。午休时,当着班上男生的面,公然把手插进女生的裤子里,甚至利用在学生家补课的时机,对学生进行奸淫……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受辱女生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竟个个当了“沉默的羔羊”。 2003年3月14日,某小学男教师栗峰因在其任班主任期间,多次强奸、猥亵19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去年见诸报端的发生在校园内的性侵害恶性案件不下20起。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个让人心颤的事实:在调查过的遭受教师性侵犯的学生中,主动告发的却不多。 北京市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宗春山主任分析说,在学生面前,教师成了强势群体,一些心态扭曲的教师很容易产生病态的膨胀心理,把自己的权利无限地放大着,甚至不惜滥用和亵渎着教师的权利,从言语上、行为上对学生进行引诱、威胁甚至进行性发泄。在学校里,教师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学生慑于压力,把被侵害的事实埋在心里,成了“沉默的羔羊” ,听其摆布。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就最近陆续发生的多起教师强奸学生的恶性犯罪事件已发出通报,强调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相关链接: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大学版、中学版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