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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现状呼唤高校医保应急机制

http://y.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1:34 新华网


高校校医院护士正在为学生输液(资料图片)

  为了弥补旧制度下的公医不足,许多高校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形式不一、标准不同的新的学生公费医疗方案。有的学校干脆将国家拨发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发给学生,不再承担学生的医疗保障。2004年10月,武汉理工大医院提出筹建“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会”。无独有偶,武汉科技大学团委2003年曾发出倡议:为重病学子建立“爱心基金”。某高校还尝试每生入学初收取100元费用作为互助基金,毕业时付还。还有高校甚至提出,将学生的保险费由校方收集起来管理,以每人120元计算,4万在校生可筹集费用可达近500万元。

  但有关高校负责人表示,上述方案类似“慈善机构”,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效果并不理想。首先是政策障碍,收取学生的费用如无政策批准就是乱收费;其次推行医疗保障是国家现行政策的方向所在,没有人敢冒此风险。他们认为,只有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才可能走出“学生患病就募捐”的老路。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分析,在校生较少时,出现意外事故不多,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应付自如。但面对各类复杂的校园意外

安全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没有统一、系统的应对和处理措施,管理部门正常的运作必然会被打破,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滞后的弊端随之凸显。

  湖北大学校医院院长、中国高校医学保障研究会常务理事刘绪成指出,高校需要明确国家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定位,针对新形势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他认为,要提高现行国家拨款标准,此标准执行多年,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加大到每生每年100元左右较为适合。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建议,新时期大学生医疗保障应当是多层次的。首先,要考虑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其次,政府应当继续投入使大学生能够享受价格较为低廉的医疗福利,改变多年来一直不变的投入标准;再次,建立起大学生医疗救助体制,将各种慈善、爱心捐款纳入其中,在为贫困学生提供教育救助的同时也提供医疗保障。最后,引导学生加强保险意识,根据情况自行购买商业保险进行补充。

  据了解,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在省属高校今年秋季入学新生中启动了贫困大学生医疗保障试点,在全国率先为贫困家庭学生集中购买商业

医疗保险,首批受益学生将达到2.1万人。按照“学校为主,政府支持,学生互助”的原则,贫困家庭学生的医疗保障将建立门诊由学校负责,住院治疗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重大疾病依靠以校为单位统筹的医疗救助体系。从今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教育厅将按各省属高校招生人数20%的比例,从教育经费中按生均每年40元的标准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由学校集中为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湖北省有关规定明确,原则上贫困家庭学生所承担的费用要低于非贫困家庭学生,门诊费用贫困家庭学生个人承担比例不得高于5%,在确保患病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有效治疗的基础上,患病贫困家庭学生学年累计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据悉,这一改革试点受到贫困学生欢迎。但有关人士指出,这一“民心工程” 如何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同样十分重要。在贵州等一些率先探索高校

医疗改革的地方,往往出现另一种尴尬:学生生病住院部份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后,但通常半年左右才能兑现。如果是贫困学生,根本无力垫资治疗,往往因为不愿住院而影响治疗。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大学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和他们所面对的社会压力问题将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问题,让他们尽早摆脱“恐病症”的困扰无疑是政府、社会及高校当前及今后的重要责任。(来源:新华网湖北、广西、贵州频道 记者 戴劲松、王勉、何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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