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与研究生的雇佣关系:学知识还是打小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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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10:26 人民网 |
是“雇员”还是学徒? 北大计算机系毕业生吴拥华说:“我们就是‘老板’的学徒!我们每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而且‘老板’给钱你就应该感激涕零了,他也完全可以不给。”确实很多研究生“干也白干”,武汉某部属高校研究生杨凌(化名)告诉记者:“我们文科课题经费更少,我给导师干活从没拿过一分钱,有个同学给导师翻译了7万字的日语文献,别说报酬了,连顿饭都没请她吃。”更让吴拥华感到“郁闷”的是:“我干的很多工作根本跟‘研究生’的头衔不相配,有些简单的技术工作是小学生都可以干的。” 徐康月薪七百元,他说:“我们的工资在高校算是高的了,不过也就够我每月不伸手向家里要钱。”“你们可不可以申请加工资?”徐康憨厚地笑笑,说“去年年底,我们的研究生代表参加了一次全系师生代表大会,大伙儿鼓动代表提议涨工资,没想到开完会,代表们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一问,根本没人敢提。” “能在休息时去外面打点工挣钱吗?”“怎么可能?!完成老板交待的任务就够我受的,双休日、晚上都得加班,有点时间不如睡觉。”徐康已经被保送直博,那么700元的月工资将支撑他今后4年的学生生涯。 “怎么不干脆到外面公司打工?”徐康无可奈何地说:“要毕业就得发表论文,要发表论文就得参加导师的项目,毕业论文的题目一般也从项目中出……而且,‘老板’叫你干活是看得起你,你敢说不吗?”与一般的“雇佣合同”关系不同,是否“自愿”、“合同”条件如何,“雇员”没有发言的余地。 对于工资问题,高清的解释是:“学生跟着导师做课题,是一种学习和实习的方式,实习难道还要给工资吗?打个比方,过去说‘师傅带徒弟’,徒弟为了学手艺哪还计较工资?学生的收获不应该仅仅用金钱衡量。” 李政辉博士则分析说:“在工资争议上,不可能诉诸法律,因为不可能有学生因为帮导师干活没拿到工资而站出来起诉导师,我们只能从有关制度上对此作一定矫正。因为现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没有涉及研究生的条款,很多导师也不是不愿付酬,而是不清楚应该给学生多少。如果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设立一些示范性的条款,倡导在科研经费中规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支付参与课题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动报酬,也许能改变目前仅凭导师‘良心’给研究生付酬的状况。而且有了这样的规定,导师再让研究生做简单劳动时就要考虑成本效能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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