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条件差招生要暂停 高校办学条件出台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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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11:50 南方都市报 |
作者: 方夷敏 商琦 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定标准,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高校,将成为红牌高校暂停招生。昨日,省教育厅向各全省高校转发了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标准》,该标准对高校招生规模做出了严格限定。 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校要根据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新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不断完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对办学条件的监测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新标准由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监测办学条件指标两部分组成。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 新标准要求,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定标准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不再下滑,并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定标准,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暂停招生学校当年不得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计划。 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的颁布,不仅使高校招生更加透明化,一些企图靠托关系走后门获取招生指标的不合格学校也将不再有机可乘,使社会对高校办学监督有了强有力的依据,还将使老百姓可以根据标准来衡量一个学校是不是适合自己报读,更合理地选择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