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受特殊待遇:歧视还是重视(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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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13:21 三晋都市报 |
“贫困生楼”并非“另册” 我以为,扬州大学把条件较差的宿舍以低价出租给贫困生居住,体现了市场原则,也为贫困学生办了一件实事。“贫困生楼”的出现,就像政府为弱势群体修建低成本的“经济适用房”一样,体现的是关爱和公平,与歧视无关。 在校园这个特殊环境中,一个学生的经济状况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大学生的希望在明天,这才是贫困生坦然面对现状的重要精神支撑。扬州大学的贫困生争先恐后申请入住“贫困生楼”也是明证。同时,认为“贫困生楼”人为造成阶层分化的专家,无疑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大学就是浓缩的社会。大学生的阶层分化,实际上是社会阶层分化的一个缩影。“贫困生楼”无非是适应了社会低收入阶层(诸如下岗职工和农民)子女的消费需要,绝不应该背负人为造成阶层分化的罪名。 决定个体的阶层归属除经济资源外,还有文化教育资源、社会和政治资源。因此,高校在正视大学生之间经济资源占有量悬殊的现实之余,应着力建立一种矫正机制,把重点放在大学生在文化教育资源、社会和政治资源占有量的平等上。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而言,如果能解决吃、住、穿和其他方面最基本消费的问题,经济资源上的差别就不会成为影响贫困生成长的最致命的因素。因经济资源占有量的多寡而使贫富学生在文化教育资源(主要是教育产品)、社会和政治资源(参加社团和担任学生干部)的平等占有上受到影响,这才是最应该忧心的。(朱述古 四川) (编辑:稻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