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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必须是单纯男女生吗 凭什么不能恋爱

http://y.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9:47 新浪校园

  作者:lovervip

  首先,我们谈谈数学上的“集合”概念,“学生会干部”,首先是“大学生”,是“大学生”的一个子集。

  根据现行法律,大学生可以结婚,只要满足相关的法律要件。那么,大学生肯定是可以恋爱的,国家法律给了他们这个权利。

  在一些学校里,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高校里,有这样一种说法:学生会干部不能恋爱,一旦查出,就要开除出学生会,并且要受一定的处分。

  这使我想到了少林寺的最后一段:“禁淫欲、不杀生,汝今能持否?”觉远抬起头,深情地望了望身旁年轻貌美的牧羊女,不甘地低下了颤声回答:“能……持……”人家那是当和尚,不许谈恋爱,可以理解,和尚嘛,就要“六根”清净,太监要“七根”清净也不奇怪,但学生会干部同时也是是法律允许结婚的大学生中的一员,此要求,合理吗?

  学生会干部真的很尴尬,根据法律,他们可以结婚,根据校规,他们不能恋爱。那我有一些疑问了:

  1. 学生是否恋爱,有办法去验证和监督吗?如果别人咬定没有恋爱,有什么证据去证明?有恰当的检验方式吗?靠偷拍和偷看信件?

  2. 学生会干部必须是处男或者处女吗?如果入大学之时就已经不是处女,那是否还能做学生会干部?同上条近似,如何去检验?脱掉他们的裤子去检验吗?这合法吗?那男生呢?

  3. 学生会干部恋爱,影响他(她)本身从事的学生工作吗?就是“带了坏头”吗?如果这样说,教师成双成对,停着怀孕的肚子去上课,就不会带坏学生吗?凭什么教师可以恋爱,而学生就不可以恋爱?

  4. 师生恋现在已经被默许,学生会的干部却不可以恋爱,问一句毒一点的话,他们不许恋爱,到底是为哪个老师准备的?具体说,是为那些男老师“守身如玉”?要知道这不是“选妃”!

  5. ……

  我听一个学生说,大四的学生没人再做学生会干部,忙着找工作,然后退出学生会,马上就找到了女朋友了。

  从这句话里可以得到若干个信息:大四的学生,男22,女肯定过了20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了;为什么先找到工作,再退出学生会?有学生会的便利及资本在其中罢:先立业,再恋爱,学生会干部果然聪明;找到工作再恋爱,不会产生毕业就要分手的窘迫,且感情更有金钱保障。

  那么,我又有了一些想法了,法定大学生可以谈恋爱和结婚,为什么不能应用在学生会干部身上?那么反过来说,学生会干部的不恋爱这样的传统(且还有不少优点),为什么不能继续在学生中推广了呢?大学生允许结婚这一条,能不能改成研究生以下的大学生严禁结婚?

  有人要说,恋爱自由…… 切!在我国历史上的每个朝代,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做到恋爱自由,梁山伯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潘金莲和西门庆,查泰莱和她的情人,古今中外,直到将来,都不可能有完全的恋爱自由出现。

  本文选自《lovervip的博客》,点击可查看博客原文。lovervip授权新浪网校园频道独家转载此文,未经允许,其他媒体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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