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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夜肌肤相亲

http://y.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4:41 《青年文学·下半月版》

  文/苏德

  很长一段时间,在傍晚醒来。起床后,简单梳洗,然后出门刻意融入下班的巨浪人潮,佯装自己也忙碌了一整天,带着办公室里冷硬的空调气味,穿着纹丝不动的旧衣服,用一样的表情路过每一个站台。

  那时候喜欢看天黑下来,在城市并不宽阔的楼层间隙里抬头,看得最后一点夕光。后来,因为给一些杂志写夜场,每每出门都要到了夜晚,再也见不到一丝光亮,只凌晨四点准时回家,带了烟酒气和PUB里萦绕不散的乐声。那样的夜,过久了,连自己也会嫌弃,常想,也许真的随它世事如何变迁,夜场里总还是有人留恋的,无论欢怀与否,因为人是太需要偶尔与夜肌肤相亲的了,有一点点酒精,还有热门话题。

  曾经看黄碧云的小说,看见里面一个酒吧女主人细细娘忽然在白天走入人群的场景。她是那么恐惧那么惶惶不安于阳光,甚至于连身上佩戴的那枚来自初恋情人的

钻石都若同利剑。在白天曼谷的大街上她不禁唏嘘道,钻石在阳光下,原来可以那么耀眼呵,几乎令人晕厥。而从前,在夜场的酒吧里,细细娘只记得其微弱如稀星,丝毫不张扬。原来,在夜,有放肆,也有收敛。最后,她带着一点对白天的敬畏,又乖乖回到夜里生活。这是我以为最好的,关于夜行动物对阳光的应激反应,因为他们比起那些在阳光下生活的人们更为敏感、焦灼、患得患失。而夜,本就是看不见彼岸的深海。谁都可能迷失方向。

  不写夜场的夜,几乎都是窝在地板上打字度过的,那种夜,能清晰地听到城市熟睡后的息鼾声,听得到楼下花坛角落里野猫处于发情期的叫唤声。或者偶尔在完稿后,趿一双拖鞋便下楼拐去另一边的茶餐厅要一份菠萝油和

芒果布丁,隔着玻璃窗看大街上还没有归家的人们。觉得自己离他们很近,又很远。通常,这样的夜市门口总会有些乞讨者,怀抱着小孩,眼巴巴地坐在路边,看见店门打开,便忙不迭地迎上去。这般夜里与另一种生活的肌肤之亲,很容易让人对一切都充满感恩,心其实是可以在夜里沉下来的,比不得白天那般烦躁。

  素好的朋友说,一个从来不曾静下心去触摸黑夜的人,不会懂得生活。因为他可能早在白天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和期待,只将尾末激情留待给黑夜。这样的人,在夜晚不会以诚相待,他们或者容许放肆,却不会懂得沉心收敛。这就好比夜间需要调理的身体,失去“排毒”机会,就再也补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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