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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规能否破解尴尬

http://y.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1:46 新华网


每一届新生入学,辅导员都会讲解校规并痛陈“作弊”之害


大学生开展反作弊签名活动:反作弊,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学生自律

  面对频频发生的"惩治作弊"案件,不少高校深感为难:处罚轻了,起不到警示效果;处罚重了,又涉嫌"违法",高校"惩治作弊"究竟该出什么"招"?

  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教育新规")对高校惩治作弊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教育新规对作弊学生的处分 ,由原来的6种减少到5种,去除了"勒令退学"一项。还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可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于作弊的处分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同时规定被处分学生可逐级申诉。

  记者日前走访了一些高校,发现不少高校都参照教育新规,对校规着手进行修改。例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曾规定对作弊者"当场没收考卷,卷面加注'作弊'字样,该科以0分记入成绩册,补考或重修合格者,成绩仍以60分记入档案"等,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取消学士学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但由于教育新规中删除了"勒令退学"这一条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也在着手对校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华东师范大学也制订了新的学生处罚处理条例,该校学工部部长高向东告诉记者,该校以往对学生考试作弊的条例规定较为粗线条,一些学生在被老师认定了作弊后,往往不服,不利于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罚。而新条例将考试作弊行为分为10多种,对每一种行为的处罚也都写得明明白白。 另外,记者了解到,一些高校在新校规中还将学位的颁发和作弊处理分开,学生作弊记过的,照样可以拿学位证书。

  教育新规能否破解高校惩治作弊的"尴尬"?对此,记者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教师担心:不少学校的新校规比起以往"温和"了许多,是否会"纵容"作弊?对此,首都师范大学的杨朝晖老师认为,"重罚"未必是惩治作弊的最有效手段。杨朝晖老师曾做过一项调查,发现那些考试作弊的被处罚者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作弊的危害性,有时甚至把当初作弊被处罚归结为"运气不好"。因此,单靠处罚无法根治作弊,外在的处罚与内在的修正应该相结合。杨朝晖提倡对作弊的处罚不要太严,应该与情感教育结合起来,启动学生的自我教育系统。

  也有教师认为,教育新规为各校处罚作弊赋予了强制性、统一性和科学性,增强了学校惩治作弊的力度。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测量与评价所所长徐燕教授认为,对于学生作弊的处罚应该持之以恒,不能一会儿紧,一会儿松,不能让学生有制度上的空子可钻。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对教育新规有关惩治作弊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广州市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生谈到,"作弊学生能否状告学校?"这个问题一度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校方往往认为,处罚作弊学生是学校自己的事,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法院不该过问。而法院则认为,并没有相应法律明文禁止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教育新规赋予学生"申诉权",作弊学生若对学校的惩罚不服,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逐级申诉,而不必动辄将学校告上法庭,这就大大减小了学校做"被告"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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