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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无罪

http://y.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 15:35 中青在线

  文/侯晓宇 (北京,律师)

  我理解网婚应该有三种情况:一、通过网络相识、相知,并走入现实的婚姻殿堂;二、利用网络找第三者,搞婚外恋;三、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谈情说爱、结婚生子。

  除第三点是完全的游戏外,前两种情况是网络婚姻关系的变现,网络上的关系只要不变现,就仍然是一种游戏,游戏中双方不会有真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共同财产关系等,游戏只是一种夸张放大和抽象化的现实,是对现实束缚的超越,是人们精神安慰和感情宣泄的一种渠道,而这种超越和宣泄,是以尊重现实的束缚为前提的。

  网婚同其他游戏并无不同,既然在游戏中我们有权利成为“大富翁”“红警战士”,可以是小偷和强盗,那为什么不可以是网络中的“丈夫”和“妻子”呢?同任何网络游戏一样,只要不沉迷其中就不会有太大的危害,特别是对现实中的婚姻家庭关系更不必恐慌,除非我们认为对现行的婚姻制度应当反思。

  可能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对于第一种“修成正果”的婚姻表示谨慎的怀疑,对于第二种的个别现实,惟恐其像洪水猛兽一样泛滥。事实上完全不必过度地担心,因为网络给人们创造了联系沟通的桥梁,但网络并不是为网婚而生,更不是为婚外情而存的。打击重婚和诈骗等犯罪是法律的责任,我们在相信法律的同时,也应该相信人类不会那样脆弱,那样经不起诱惑,更不会像歌中所唱“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

  网络是善是恶,众说纷纭,而网络无言,但至少我们不应该把网婚归罪于网络。

  某虚拟社区的声明:

  1. 凡发帖200个以上者,便可成为成年男女,可以自由选择适婚对象一个结婚,依次类推,直至N个。

  2. 因尚未建立婚姻管理行政机关,缺少婚姻关系核查机构,故暂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请社区民众四处奔走相告,动员外界未婚且高产者来此安家落户。

  3. 本社区暂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且对多婚多产者实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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