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初二女生杀死同班好友 15岁女孩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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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09:55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电(记者 江晨文) 日前,在安徽滁州、来安当地产生强烈反响的初二女生杀死自己的同班好友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小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万余元。 小燕和小花都是来安县某乡村中学初二年级学生,还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上初中后,两人一同寄宿在小花的大伯家。但由于小燕觉得自己处处不如小花,由羡慕变成了嫉妒,小燕偷偷地把小花的学习资料、电子表、牛仔裤藏了起来。丢东西后,小花怀疑是小燕干的,两人经常争吵,后小燕搬到隔壁人家去住。 今年4月14日晚,小花带着两名女同学来到小燕的住处讨要自己丢失的东西,当场就全搜了出来。见事情败露,一个罪恶的念头在小燕的心里产生。随后,小燕以出去商谈为由将小花单独带到屋外,在再次求小花不要将事情告诉老师失败后,小燕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向小花的脖子上砍去。杀死好友后,小燕把小花的尸体拖到池塘里,自己也跳进水里自杀,后被接到报警的民警抓获。 (编辑:小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