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情杀案宣判 两抛尸灭迹研究生终尝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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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0:09 人民网 |
人民网9月16日讯 昨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研究生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同时判令曾、陈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万余元。 “醋坛子”合谋作案 长沙晚报消息:此案被列为湘潭市2003年八大刑事案件之一。被告人曾爱云,现年27岁,原系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3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被告人陈华章,现年25岁,原系该学院2001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受害人周玉衡与李霞,同是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两人于2000年下学期开始谈恋爱。2003年10月,曾爱云与李霞相爱并来往密切。周玉衡听说曾爱云以前品行不端,遂将这一情况告知李霞。曾爱云对此非常不满。同一学院的陈华章早对周玉衡心存嫉妒,曾便向陈提出要教训周玉衡,陈没有表示反对,予以认可。 安定片麻晕室友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华章先后4次分别到湘潭大学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立医院以本人的真实姓名及不同的化名购买安定24片。10月27日下午6时30分左右,陈华章比平常提前约半个小时来到与周玉衡共同学习的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趁周不在,陈将16片安定研磨成粉末,兑水过滤后,倒入周放置在电脑桌上的茶杯中。下午6时50分左右,周玉衡来到308室,随后饮用茶杯中的水。 当晚7时30分左右,与李霞在一起的曾爱云打电话给周,约他在湘潭大学图书馆见面。晚上8时许,已出现头晕乏力症状的周在陈的搀扶下,与曾爱云、李霞在湘潭大学图书馆前见面。 勒死人抛尸灭迹 见面后,因周玉衡不舒服,曾爱云与周玉衡之间并没有交谈,便被陈华章“不要说了,今天什么都不要说了”打断。随后,陈扶着周回到其宿舍,继而又劝周并扶他到工科南楼308室上网听音乐。 晚上10时28分左右,曾爱云趁李霞接听电话时,独自跑到308室,用棕绳将头晕无力的周玉衡勒死。随后,曾爱云将周拖出308室至梯楼口的办公室附近,并与陈华章一起将周的尸体抬入电梯下至一楼。在工科楼南与机械实验室之间,有一条通向西侧苗圃的走道,两人将尸体抛弃于走道尽头台阶下的草丛中。 抛尸后,曾爱云返回三楼,将周玉衡掉落的一只鞋子带离现场,丢弃在返回途中的池塘边,并回到李霞的身边。陈华章则返回308室清扫现场,将周玉衡的手机卡取下,将该手机及作案棕绳藏匿于自己的电脑桌抽屉里,并把地上的血迹用抹布擦干净,将抹布藏匿,之后逃离现场,回到自己的宿舍。(陆军 国忠 康绵 崔昊) (编辑: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