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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上大学 学校怕破先例拒绝同房申请(图)

http://y.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9:5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拒绝同房理由:全国没有先例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住房紧张

  “同房”之重高校难承受

  校方担忧:社会倾向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当更多的学生夫妻出现时该咋办?

  2001年4月3日,教育部发布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那么已婚大学生怎么管理?现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个规定自1990年1月20日起施行,距今已有14年,在“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规定出台后,却没有制订相应的配套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高校普遍的规定是:大学生不准异性同宿。对像蔡建东和齐艳丽这样的夫妻大学生,康定师专宣传部长王波表示:这是个值得学术界探讨的话题,因为现在“社会倾向于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当更多的学生夫妻出现后,夫妻房就会从学术争论变成现实压力。

  “上世纪的规定管现在的学生,是不是过时了?为什么规定就不可以修改?”蔡建东,这个曾经打工四年的大一新生在思考。

  “算了,等新规定出来再说吧。”夜色中,齐艳丽劝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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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大四女生嫁给了老师

  今年5月26日,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室里,城西某高校大四女生余敏(化名)和比自己大8岁的何斌(化名)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大红的《结婚登记证书》。何斌是余敏所在学校的教师。据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成都颁出的首张在校大学生结婚证书。

  两人是在火车上相遇后产生恋情的,2003年6月,余敏和何斌萌生了登记结婚的想法。2003年10月,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何斌向民政部门咨询,获悉按照法律,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法律上并未指明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两人相约,于今年5月初再度到何斌户口所在地的金牛区,前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经请示后,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同意给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重庆:同校大学生偷偷结婚

  2003年10月,一对在校本科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重庆市第一对在校大学生夫妻。两人同读一所大学,趁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他们以联系工作为名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民政局登记。因两人已到法定婚龄,沙坪坝区民政局为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这对大学生也成为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夫妻,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早报记者 罗巨浪胡泽文 摄影蒙明国

  (编辑: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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