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名民办大学女孩退学受阻 疑遭人身限制(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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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9:45 北京青年报 |
二 ■权威声音加强民办高校准入和管理不要砸了社会办学的牌子 最近一段时间,民办高校在新学期开始后出现的种种问题广为媒体关注和报道,也引起了学者的瞩目。教育学家赵忠心认为,教育问题关乎国计民生,民办教育虽然是社会办学,但是不能像企业一样以赢利为最终目的,还是应该本着为国家教育事业分忧的态度来举办。其次,民办教育应该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再次,由于社会办学力量越来越壮大,这就需要国家从行政管理上进行一定的调整,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部门,而不是将多种职能并属一个部门管理。最后,赵老师指出,民办教育迫在眉睫的问题是要进行法制建设,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以法治教、依法治教,才能更好地保护教育市场。 同样关心这一问题的北大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通过媒体报道所反映的民办高校问题,体现出目前在民办高校办学资质、师资力量、基础条件等多方面严格审查方面的不足。如果任由现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最终将砸了民办教育这块牌子。(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本报记者 ■摄影/田雨峰 ■链接 北京市教委出台相关规定 规范民办高校行为 北京市教委颁布的《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或其他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的,学校须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一般情况下,学校开学(扣除军训时间,以下同)7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1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8至15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3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16至30天,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5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