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中国大学收费“没道理” |
---|
http://y.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15:3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斯坦福大学教授马丁-卡诺依在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发表演讲时说,在中国,不同的大学应有不同的学费标准,中国目前实行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制度,普通高校学费不能超过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上限,这种收费制度“没有任何道理”,因为不同的大学培养一个学生的成本是不同的。他的观点得到部分与会中国大学校长的赞同(8月7日《新京报》)。 我认为,该教授的观点是有道理的。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大学不能市场化,但我们不能否认大学事实上存在竞争。而价格竞争作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其他任何领域都可以运用得很好,在大学领域却不能公平合理地利用,这是不符合现实要求的。 在我国现有的收费标准制度下,国内一流、二流、三流大学在收费标准上差异很小,各种三四流民办大学也基本上按普通公立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加上住宿、餐饮等各种生活服务收费,不少大学特别是民办大学事实上赚得盆满钵溢。大学市场化是一回事,大学逐利性是另一回事。市场化有利于大学的良性竞争,而逐利性特别是公立大学的逐利性却有悖于大学的精神和方向。因此,市场化的手段应该有效地运用到大学竞争中来,但却要严格防止公立大学成为逐利的机构。 正因此,我们就不能片面理解马丁教授“不同大学应有不同的学费标准”这句话,否则,这句话就会成为许多大学竞相上涨学费的借口和托词。首先应该看到,我们现在的学费标准已经远远超过中国绝大多数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而在这个问题上,大学并没有承担起其应有的责任。因为中国的高等教育成本在事实上被严重高估,才导致今天的高校收费之高。其次,在这个过程中,公立学校的非赢利性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反而显现出其强烈的逐利色彩。它极大地限制了穷人通过正常流动渠道上升的途径,使许多大学事实上成为富人的专利。这是非常不利于社会和谐国家进步的。一旦公立大学也成为逐利机构,它对贫困学子的扶助就显得非常勉强。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出台后,学校要出资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一些公立大学校长就首先站出来反对(见同日《新京报》)。 在马丁教授发表“不同大学应有不同的学费标准”的同时,别忘了他还有一句重要的、不能分割的话:“斯坦福大学90%的学生都可以得到各种类型的资助或奖学金。”而这,却是今日中国所有大学,特别是公立大学的软肋。这说明我们的公立大学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在谈“不同大学应有不同的收费标准”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大学特别是公立大学在完善奖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制度方面的责任,别只顾了收钱而忘了责任。 (摘自8月9日《天府早报》) 不妨加强民主治校 新学期开学在望,如何杜绝学校乱收费?如果仅靠现有的一些制度安排恐怕是不够的。那么,解决问题更好的出路在何方呢? 可以看到,一些学校之所以敢于或能够为所欲为,关键就在于,学校自身的权力太大,缺乏有效的制约。所以应从源头抓起,削弱、限制学校的独断权力,让家长、教师对于学校的重要事务都有发言权和决定权。 只要通过公正、公开的选举,让家长和社区居民参与学校管理,类似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很难“浮出水面”,因为它几乎不可能进入学校的决策程序,或者在学校决策表决过程中,它估计就会被否决掉。 当前,教师权益、学生权益等之所以会成为“问题”,根子就在于,学校就像一个封闭的小圈子,外来监督力往往“水泼不进,针扎不进”,学校的管理常常是“家长制”,学校领导的权力不受有效约束,这样的情况,学生、教师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维护。(作者:童大焕)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大学版、中学版 新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