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爱上谢霆锋一刹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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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14:32 《倾城》 |
文/雪小禅 从前,一直是看不起他的。尽管我最欣赏的女人选择了他做情人。 一直,以为他是小孩子的。 甚至他的不桀骜驯,他的不在乎,他的张狂,还有那些绯闻,我以为,他不过是造星年代的一个产物而已,只不过空张了一张美男的皮。 确实是美。一个男人,俊朗到这种程度是让女人喜欢的,我们也是凡夫俗子,所以,也会好色。 但我虽然好色,却不喜欢肤浅的男人。何况,他在我心中,一直是男生,一个二十一岁的男生,出道时只有十六岁的人,对于七十年代出生的我来说,能不是男生吗? 直到那天。 我看凤凰卫视陈鲁豫的节目。采访的男生居然是他,一向,我喜欢陈鲁豫的品味,因为凤凰卫视的女主持中,我最看重的是她。 她居然做了他的节目。 对面的他,很随意的T恤和休闲裤子,说出的话,不象是一个二十一岁的人说出的话。 终于有一刻,他的桃花眼迷离着看着陈鲁豫,然后羞涩地笑着,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疼了起来,突然之间,我被他的眼神和那种迷离击中。 他不是一个滥情的男子,不象传说中那样冷酷,在陈鲁豫面前,他是个有点腼腆和羞涩的男生,时而,会看对面的陈鲁豫一眼,而陈鲁豫,似乎有点点的羞涩,把细长的手放在下巴上,有一点作态,谁,见了这样的男生也会动心吧? 难怪王菲会爱得那么翻天覆地。终于明白,爱情一旦来了,就是洪水猛兽,那管他比她小十一岁?二十一岁又如何? 一味地不理解瞬间让我的铁马冰河化成千树万树梨花开,如果是我,我也会爱上他——因为他说话象个家常吃醋的小男人,他说,“我愿意自己爱着的人三日不出门的那种,领口开那么低做什么?裙子那么短穿给谁看?”那样象个男人一样吃着醋。 我想,王菲是幸福的。 虽然历经百转千回,他还是回来了,陈鲁豫说,看着他们,是那么美的一对。她说看好他和王菲的爱情,他又是羞涩地笑笑,谢谢。 那个谈话,认我重新认识了他。看完谈话已经午夜,他的影子一直在眼前晃,又找出《半支烟》看了,刹那间喜欢起他来,即使他并不知我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懂得,所以,会慈悲。 想起写他,半夜起来,写完了,没有题目,不知怎么样说才更好。 闪现出“惊艳”两个字来时吓了一跳,往往,这两个字用在女人身上,如影随形,但用在他身上,恰如其分,一点也不恶心,反倒是美仑美奂,那桃花一样的眼睛,那轮廓分明的脸,那青春逼人的锋利,最后他看着电视镜头时,我只觉得他在看我,寒光一闪。 我想到惊艳这两个字。 爱上谢霆锋,只是一个刹那。 因为惊艳,所以,喜欢。 更多精彩文字请进入:雪小禅个人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