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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瞌睡--怀念课堂上呼呼大睡的日子

http://y.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7:37 《青年文学·下半月版》

  文/袖榛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好像总是很困,好像永远都处在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永远都没有清醒过。毫不夸张地说,从小学到高中,我的九年义务教育史,就是不停地和瞌睡虫作斗争的历史。

  小学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想起初中,我的耳朵就会隐隐作痛,那段记忆,真的太深刻了。

  想一想,那时候我的睡眠也并不比别人的少,可我为什么总是比别人困呢?下课后的倒头大睡就不必说了,单是上课时,瞌睡虫的造访就常常让我无法招架,在睡梦中被老师用各种方法叫醒的尴尬简直不计其数。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久,直到丁丁成为我的同桌。

  丁丁是个热心的大侠式人物,她看到我上课时被瞌睡所折磨的种种痛苦状,便自告奋勇在我上课睡觉时“喊”醒我,于是我也信誓旦旦地叮嘱她,只要能阻止我睡觉,用什么方法都可以!但是稍后不久,我便为自己的豪言壮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丁丁看来对体罚颇有研究,她找到了一种既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而且她自认为很奏效的方法:拧耳朵。于是,当我上课时处于睡觉前的迷离状态时,她便伸出手,使劲拧我的耳朵,要知道,丁丁是班里出了名的大力士,扳手劲连男生都是她的手下败将,所以当她的手揪着我的耳朵做圆周运动时,我常常会忘乎所以地叫出声来,而忘记了是在静静的课堂上。同学们的哄堂大笑让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于是也恨透了丁丁的那双老虎钳子似的手。不过经过这番折腾,我的瞌睡虫自然被赶跑了。

  可惜这种手段的功效却是暂时的,几天后,我的大脑对从耳朵那里传来的疼痛的讯息开始产生抗体,当更凶猛的睡意袭来时,丁丁的野蛮攻势也无济于事了。于是,任丁丁使出浑身解数揪着我的耳朵转了N圈,我依然睡得沉稳香甜,丝毫不为所动。

  后来,随着丁丁拧耳朵政策失败的次数逐渐增多,她便及时改变了策略,变为偷袭。她明察秋毫,在我睡意很浓但又没有完全睡着之时猛地捅我一下,这种因惊吓而带来的清醒能持续好一阵子,而且,天长日久,丁丁的偷袭工夫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时机、力道、火候都拿捏得极为准确,她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刻,在我很困又没有完全睡着之时把我惊醒,一秒都不差。

  说真的,每次当丁丁把我从酣睡中“打醒”或是“惊醒”时,我心里都有些愤愤然,她简直太无情了!可是后来,当我成为班里为数不多的顺利进入重点高中的同学之一时,我才感到,我的成绩里有同桌丁丁的一份功劳,正是她当日的“无情”拯救了我的功课,使那些宝贵的时光没有在我年少的懒惰无知中浪费掉,现在想来,真的很感谢她。

  进了高中,学习和生活都紧张了很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简单而冷漠:学习并为着学习而竞争,仅此而已。可紧张的生活却改不了我的老毛病,我依然有无边无际的困意,也依然会在上课时打瞌睡,甚至睡觉。那时,我常常在梦到香甜酣畅处,忽然感觉到脑门被一飞行物击中,迷迷糊糊地抬头,只见讲台上老师双目怒视,我摸摸被粉笔头砸得微微有些疼意的脑门,听着耳边同学们的哄笑声,羞愧得无地自容。

  有一天,当我再一次被飞行物击中之后,独自黯然伤神时,同桌轻轻

  地碰了碰我的胳膊,说:“以后,你再打瞌睡时我叫你好了。”简单的一句话,我听来却如同天籁一般,我的鼻子一酸,用近乎感激涕零的声音说:“好,那真的太好了,太感谢了。”为了表现我的诚意,我告诉同桌,如果看到我睡觉就狠狠地掐我的手。

  在寸秒寸金的高中校园,浪费自己的时间去关心别人的事是需要足够的爱心的。同桌上课听讲极认真,她不可能时时关注我是否在睡觉,所以通常她一看到我睡觉就在我的手背上狠狠地掐一下。高高瘦瘦的同桌,有一双修长的手,留着长长的漂亮的指甲,她匆忙的一掐根本没有时间去把握力道和火候,于是,我的右手背上常常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有时甚至鲜血淋漓。当然很痛,不过这痛却能让我在较长的时间里保持清醒,我的脑袋也逃脱了被粉笔头砸的厄运,但是事后,同桌看着我伤痕累累的手满脸歉意,我连忙安慰她,这没什么,我谢你都来不及呢。

  高二时分科,我读文,同桌选了理,我们就这样分开了,偶尔在校园的路上相见,她还会问我,这阵子精神好吗,不会很困吧?

  高二时的同桌是个小巧的精灵般的女孩儿,她喜欢音乐,而且有一副美妙的嗓子,更重要的是,她的小脑袋瓜出奇地聪明,轻松随意似玩耍般地学习,成绩却很好,她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统天下的局面,使我不得不经常屈居第二,这让我很有一种挫败感。我暗暗发誓一定要超过她,于是学习就更用功了。我发现很多时候她都在听歌唱歌,并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轻松惬意地生活,高二那一年,她几乎走遍了我们家乡的那个小城的所有大街小巷,并且花整晚整晚的时间写游记。

  我依然很困,只有超过她的念头一直在心里支撑着我。而且,同桌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唱歌——小声地哼唱,开始我还视之为噪音并厌烦不已,后来用心听了一次,竟发觉她唱得非常动听,很有味道。于是她的歌声便成了我的享受,她不停地唱,我则时时沉浸在那种美妙的享受里,上课时便精神焕发起来。

  同桌以这种独特的方式驱走了我的困意,让我第一次在没有被揪耳朵或是掐手背的情况下保持着清醒,那种竞争的氛围也让我的成绩有了更大的进展。而且,她的歌声给我当时沉闷的生活带来了多少灵动的色彩啊,现在我所熟悉的经典老歌,大部分都是从她那里学到的。

  高三时我们分开了,瞌睡依旧袭击着我,这一次,又会是谁来做我的守护神呢?

  他是个有着尖尖的下巴、微黑的皮肤的男生,眼睛亮晶晶的,很单纯。他是我小学之后的第一个男生同桌,这让我有种轻微的紧张感。每次上课,尽管已经困得招架不住,却不敢埋下头睡觉,想一想,在男生面前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是不是很不雅观呢?我苦心经营的淑女形象千万不能就此毁于一旦。于是,我竭力忍住,还特意去买了当时颇为流行的润洁滴眼液,困到至极便用凉凉的液体刺激一下眼睛,借此保持清醒。毕业的时候收拾东西,惊讶地发现有半抽屉的空眼药水瓶,浅蓝色的瓶子堆在一起,桌子一晃便哗哗作响。

  进入大学校园,生活和学习都变得轻松了,我终于有时间来补偿很多年来亏欠的睡眠,但是我发现,我不困了。只是偶尔想起从前那些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的日子,想起耳朵的疼痛和手背上的伤痕,想起那些同桌们,于是,回忆像当时的困意一样铺天盖地地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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