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赊账消费族” 赊账手段五花八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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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10: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调查发现:“赊账消费族”主要集中在校园附近的小卖部和网吧里。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学生家长电话反映,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为了自己的生意,鼓励学生赊账消费,部分学生欠了几十甚至上百元的“债务”。记者调查后发现,学生赊账消费这一现象普遍存在,而且赊账的手段也五花八门。 11岁的女孩赊账29.5元 11日,彭女士打进本报教育新闻热线86969195,反映一件让她“十分气愤的事情”:11岁、正读小学的女儿竟然欠了学校外一个小卖部的钱,找来女儿询问,才得知近来女儿在该小卖部购买零食及小玩意,由于没有钱,小卖部老板称可以记账……彭女士当即赶到该小卖部,老板拿出一个“账本”,10多项欠债,加起来共计29.5元,彭女士只好替女儿掏钱还债。就在她还账时发现,这家小卖部的账本上,居然还记着几十个学生的“债务”。老板说,学校周围的10多个小卖部都在这样做。 打进本报热线的江女士也反映说,自己的孩子曾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和网吧里赊过账,吃的、喝的、用的各种项目都有。而最让她气愤的是,孩子竟向网吧老板借了50元钱,买了一套所谓的游戏“装置”。 每个班都有学生赊账 记者随后赶到江女士反映的小学,当时正值中午放学,记者采访了十多名各个年级的同学,他们表示,自己确实曾因手头没钱赊过账,但都只是几块钱,而且当天或第二天就还了。“基本上每个班都有学生向小卖部或者网吧赊过账”,几个同学告诉记者。 据调查,几乎每一所学校周围的小卖部,都存在学生赊欠的情况。有的是小卖部想借机赚钱,但更多的则是学生自己的原因。一小卖部的老板对记者说,一些中小学生因为想买钟爱的零食和小玩意儿,又迫于“手头紧”,因而死缠烂打地向商贩们赊账,有的学生非但旧账不还,还续累新账,欠账时间长,欠债金额甚至累计到上百元。 赊账方式五花八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交换式赊账在学生中较为普遍。比如用一盒价值2元钱的牛奶去交换一件几毛钱或一元左右的玩具;用一支水彩笔去交换一口袋洋芋条等。成都某小学有学生讲了这样一件事情:4月中旬,该校一个五年级男生喜欢上了学校旁边一个小卖部里的玩具,由于没有钱买,最后他居然用自己一块价值100多元的防水电子手表和老板交换,回家以后,这位同学向父母谎称手表掉了。 抵押式赊账是另一种方式,诸如用钢笔抵押赊一元钱的红领巾。一小学老师称,一些自制力较差的孩子,只要见到想要的东西,就会不惜用自己的衣服、文具拿去抵押。 诱惑导致学生赊账 记者调查中发现,赊账的学生以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居多。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学生赊账呢?一小学班主任认为,虽然现在生活好过了,但父母给孩子的零用钱毕竟有限。这些年玩具用品几乎一两个星期就大变样,看别人玩新潮的,自己心里难免发痒,但迫于零花钱不够,就只有赊账了。 当然,也有些学生属于应急性的“正常赊账”:比如学校要求戴红领巾,但因没戴不能进校,又没有钱买,这时就只有请求赊欠。 学生赊账令人担忧 对此,一老师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她说,校外东西由于质量、卫生等没有任何保障,一般学校都禁止学生购买,但具体到每个学生则令老师防不胜防。校外商贩也不乏品质恶劣的,只顾钱不顾孩子的利益,引诱孩子养成赊欠的坏毛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要预防和抵制这种风气,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大力整治。同时,班主任要多向学生了解情况,对班级“欠账消费族”做到心中有数,必要的话,要找他们个别谈心,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家长们普遍认为,学生没有判断能力,店主赊账完全是一种欺骗行为。律师李先生认为,中小学生赊账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透支”行为,而无完全行为能力的学生没有“透支”资格。10到14周岁的学生,如果购买金额不高的学习、生活用品,属于正常的民事行为范围内的交易,法律上认可,但如果店方恶意赊欠,并诱惑未成年人消费的,就构成欺诈。 记者赖波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青少(Y-zone)频道 新浪教育 欢迎网友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