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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三女生出嫁 新人称结婚不草率(图)

http://y.sina.com.cn 2004年05月03日 09:19 北京青年报

  ■记者:来得比亲属早

  5月1日下午3点,距离结婚典礼尚有1个多小时的时间,天津君悦酒店的大堂就已经有不少记者在守候了,听到“来了”、“来了”的招呼后,他们便一跃而起,冲到了大门口。

  3点半,刚刚到达酒店的新郎刘航被提前到达的十几家媒体的记者团团围住,刘航显得有些紧张,不断重复地告诉记者们这是个人的私事,希望大家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因为王洋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所以不怕公开自己在校大学生的身份。

  ■新娘:“涉嫌”炒作婚礼

  对于新娘王洋的“高调”结婚,曾经有媒体报道,由于王洋是大学新闻系学生,因此这次婚礼就很可能是一次“涉嫌”炒作的行为。

  原来有消息说“东方卫视将独家买断播映权”,然而记者在婚礼现场看到,除了婚庆公司的两台摄像机外,并没有任何转播设备。

  对此,新娘王洋在婚礼举行前曾接受过不少媒体的采访,她表示,并不是想出风头才这样做,只是觉得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能够嫁给刘航是自己最幸福的事,所以决定结婚。她强调说:“这也是我的权利。”她表示,虽然天津有不少在校大学生领取了结婚证,可是公开举办婚礼的她可能是第一个。

  ■新郎:我们结婚无可争议

  新郎刘航的表态则和新娘“如出一辙”:“结婚完全是因为我们的感情准备、物质准备、心理准备都已经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了,我们有条件结婚,而且已经达到结婚年龄,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不是近亲,又取得了合法的结婚证书,举办结婚仪式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只不过我的新娘是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和我结婚的。”

  他表示,“我们结婚并不草率,是经过考虑的,一是我们的经济条件允许,我是边工作边读书的,我的收入可以支付日常的开支和两人的学习费用;二是我们有明确的生活计划,双方都要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三是我们的生活能力足以达到组成家庭的要求。”

  对此新娘王洋也表示,大学生在校同居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大家都是成年人,感情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会进行到婚姻那一步,结婚也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给自己一个法律上的合法地位。

  ■父母:孩子有权利选择生活

  对于两个人准备结婚的决定,王洋的父母开始并不十分赞同。

  “作为家长,我们和很多人一样都有传统的想法,觉得上学期间结婚可能有些草率,最好等到大学毕业再结婚。”王洋的母亲表示,后来他们讲了两人的计划和准备,看得出来他们是经过充分考虑才做出这种决定的,并非一时冲动。而且,现在大学生谈恋爱的特别多,有很多背着家里在外租房子同居。与其这样,既然条件也比较成熟了,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法律上也有保障。

  ■校方:尚不能对此下结论

  对于王洋结婚一事,校方态度一直比较谨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齐建新介绍说,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结婚不再需要有关单位开证明,也没有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出限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结婚,学校可以不做过多干涉。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科的一位老师表示,王洋结婚这件事教务部门并不知道,教育部已经提出不干涉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教育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学校现行的“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是否能结婚并没有涉及,可以说是一个空白。所以,现在尚不能对这种行为下结论。当然,前提是她必须认真完成学业。同时,学校也应该有相应的管理政策配套,比如,学生结婚给不给“婚假”,是否允许生育等等。

  ■同学:因人而异,不会模仿

  对于同班同学的婚礼,同学们并没有表示太多的惊讶。大家一致认为,现在考大学都不问年龄和婚否了,而且新《婚姻登记条例》也提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这是对大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所以,王洋结婚无可非议。

  但是一些同学也表示,上学期间结婚需要一定的条件,王洋的爱人有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自然有条件谈婚论嫁;但是有一些大学生谈的是校园爱情,双方都没有经济收入,这种情况显然就不适合结婚;而且总感觉在校期间结婚会影响到学习,会分散精力,大学4年的集体生活很难得,不会盲目选择婚姻,还是毕业以后再说为好。

  ■专家:人生不同阶段有不同使命

  天津社科院一位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王洋结婚虽然是个体行为,却会在群体中产生很大影响,原因就是她的特殊“身份”———在校大学生。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人生的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使命,做学生时就是应该学习。而王洋在学习之余却要完成结婚这件人生大事,好像和她现在的任务有些冲突。不过,现在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没有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等等,都是尊重人权的表现,婚姻自由权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婚是个人的事,在校的大学生只要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生活的关系,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应该给予理解。

  ■各地:高校宽容对待学生夫妻

  在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对此,各地高校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山东大学近日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武汉大学有关方面表示,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大学生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但同时也表示,大学生正处于学习的大好时机,应提倡晚婚晚育。

  ■文/本报记者

  ■摄影/本报记者程铁良

  按照天津人结婚的风俗,昨天下午5点,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三年级学生王洋和她的恋人、天津大学建筑系博士研究生刘航在天津君悦酒店举行了颇为隆重的婚礼。至此,一直被各界或者准确地说是被媒体关注的“全国在校大学生婚礼第一人”终于在众人关注下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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