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0期:流浪的孩子想要一个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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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20:20 中国教育电视台 |
2004年03月13日 主持人: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走近了一个特殊的人群,就是那些流浪在城市里的孩子们。他们的生存状况非常令人担忧。值得关注的是2003年8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项极富人性关怀的法规,那就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那么这项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能够为这些流浪的孩子们找到一个家呢? 解说:2003年8月,专门针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在全国正式实施,取代已实行了20年的《收容遣送制度》。那么,作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一部分,流浪儿童是否能从这部《新法》中获益?在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后一个月,记者赴广州和佛山的救助站采访,发现由于新办法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大部分被收容的流浪人员已经自愿离去,留下来的只有这些孩子。 同期:广州救助管理站受救助的孩子 记者:为什么把你们锁在里面?你们能出来吗? 答:我们要回家!回家! 记者:你们能出来吗? 答:肯定能。是的。 解说: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新办法改强制收容为自愿求助,但救助站里的流浪儿童绝大多数是由公安机关送过来的。 同期:广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负责人 全国各个地方流浪到这里的(流浪儿),公安就带到这里,没有家属的流浪乞讨儿童。像这些人该怎么办? 解说: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流浪儿童不具备成人那种完全的自主行为能力,使得他们到救助站求救比成人更加困难。 在广东佛山市救助管理站,记者见到了13岁的流浪儿王句江。由于家庭贫困,半年前,王句江带着一个3岁的残疾弟弟离开老家安徽阜阳流浪到广东。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只好找到当地的公安机关。 同期:受救助儿童王句江 我们家很穷,我们家房子快倒了所以才来嘛。 记者:讨到多少钱了? 答:没讨到,那次讨到又被小偷要走了,所以这几天没讨到就饿肚子。我就打了110啦,110把我送到那里,又从那儿把我送到这里了。 导视:自愿救助还是强制收容,救助管理有待完善(梁新爱:我们能否对他采取相对比较强制的措施,我们就无法界定。) 解说: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不仅流浪儿童寻求救助要依靠公安机关,而且在救助站内,他们也不会和成人一样,享有自由去留的权利。 同期:郑州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 记者:你怎么来到这里呢? 答:派出所送我来的。 记者:来这里生活怎么样呀? 答:挺好,穿的,住的,还有吃的 记者:觉得这里好不好? 答:过得好,就是不习惯,我想回家。 解说:对流浪儿童是否应遵循自愿原则,目前确实存在着争议。如果任由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自由选择在社会上流浪,很可能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但要依靠公安部门采取相对强制的措施似乎又违背了自愿原则。当以自愿为原则的救助取代强制性的收容后,对未成年的孩子是否也应给予“自愿选择”的权利?成了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同期: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少儿科科长梁新爱 如果这孩子确确实实需要救助,比如说流浪街头无法生存,但是如果说这孩子不愿意来,我们能否对他采取相对比较强制的(措施),我们就无法界定。 解说:由于新的救助管理办法中,对成人救助与儿童救助的规定尚不完善,目前,全国各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几乎都同时担负着救助流浪儿童的职能。除“自愿选择”权利受到争议外,是否应为流浪儿童设立脱离成年流浪人员的独立救助场所?为成人提供的10天的短暂救助是否适用于流浪儿童等等一系列问题也凸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