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业论文造假最高处罚终止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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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08:44 新闻晨报 |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工作,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交大、二医大等高校对毕业论文造假的学生将作出取消学位和终止学业等惩罚,为大学生毕业论文造假套上“紧箍咒”。 针对大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指导教师职责不明等现状,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高校对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订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对此,上海市各高校都出台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上海交大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封面签署诚信申明,一旦被发现论文作假,校方将追回已授出的学位。校研究生院会将聘请2—3位校外专家对被投诉的论文作鉴定,情况属实者按规定处分,对已发表论文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取消学位或终止学业处分,并勒令其退学。 二医大也作出对毕业论文造假的学生将取消学位的决定。同时,本市各高校还建立了论文检查制度,由教务处定期到各学院对论文进行抽查,确保质量。同时,毕业论文选题必须以一人一题为原则,不能出现一位指导教师手下的学生二人同一题,甚至三人同一题的现象。学校还要求指导老师的数量必须足额到位,杜绝论文答辩走过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