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香港小学生的超强作文:我最喜爱的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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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16:49 新浪校园 |
再有,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邻桌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崇拜的对象。 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的人,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崇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的境界,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地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己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 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作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作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似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这个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诉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己下班后脱下的臭袜子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边洗澡边唱歌,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憋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憋在那里。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地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绩,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