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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到底需不需要“道德约束”?

http://y.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10:27 新华网


究竟怎样才算是以谈恋爱为名玩弄异性

  广东省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伦理学教授章海山充分肯定了广东高校出台禁令的做法。他认为,我们国家曾于2000年颁发了《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指出道德建设要有一定的法制制度来约束和保障。广东高校的新校规,对于刻意违反道德约束的学生起到很好的制裁作用,对于其它学生也起一个导向作用,因此试行这样的校规是值得提倡的。再加之,大学生的身份本身就与社会其他成员略有不同,作为国家具有深刻思想性、内涵性的知识分子,应该在行为道德上对自己严加约束,学会尊重自己,作为高校制定这样的规定也就无可厚非。

  制订校规的广东各高校学生教育工作者也同时承认,新校规中确实存在“如何界定违规行为”等问题,但难以界定并不意味着放弃管理。因为目前高校中,诸如因

同居等道德问题引发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触犯法律、危及社会的案例有增无减,对此切不可再等闲视之。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则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时期高校更需要“道德约束”。

  而部分法律界人士、高校教育工作者也对一些高校对道德问题作约束的规定持不同意见。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一位副教授则认为,学校初衷当然可以理解,每所学校当然希望培训的都是正人君子,可是对有出轨行为的学生作出记过,甚至开除学籍的处分,会不会剥夺了他们受教育权利?

  这位教授认为,性早熟、灯红酒绿的诱惑,都可能令男女学生放弃对自身的保护,游戏对待两性问题。但是,大学的任务是应该通过积极有效的教育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并以此抵御不良风气的腐蚀。”该教授说:“破坏他人婚姻、玩弄异性等本质上属于道德出轨行为,对出轨者对症下药的措施应当是道德挽救,而不是超越教育行为之外的严厉惩罚。”

  在这场有关高校道德法的辩论中,也有教育专家表示,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将"婚育权"还给了大学生,也废除了"道德败坏要开除学籍"的规定,这些都是一种进步。事实证明,这种法令层面的"制度性开放"并未导致大学生"婚育潮",并没有出现有人预料中的"洪水猛兽","堵不如疏"在现实中发挥了良好的功效。这种做法也值得高校管理者的重视和借鉴。

  这场道德法的辩论还在象牙塔内继续,对于诸如大学生同居等敏感问题,管不管、该怎样管确实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十分值得社会各界关注和研究。(记者 陈冀 赖少芬 实习生 卢迎新 王锦花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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