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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人文精神的哲学思考》报告实录(3)

http://y.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8:05 新浪校园

  那么,一个好的社会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就应该保证每一个人能够得到这样的尊严,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以前我们经常批判个人主义,实际上,在西方伦理学里面个人主义被看作最基本的学说。它并不是说利己就是自利,不是这个含义。每一个人只有一次机会,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有根本不可以取代的价值,所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它真正的含义。

  那么,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呢?当然个人会为了社会的事业做出你的牺牲,个人对社会负责任。从根本上来说个人和社会到底哪个是目的呢?是个人为了社会而存在还是社会为了个人而存在呢?应该说个人是目的,如果失去个人,社会只是一个虚空的事物,社会的存在,个人和个人结成社会就是为了让个人更好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好的社会。那他就总是能够保障大多数人去争取自己的幸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为什么要搞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来说市场经济还是为了保障大家都能够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实际上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哲学的纲领就是保障个人,每个个人都能够自由的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西方自由主义哲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当然他前面还有洛克),他是一位非常经典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我觉得他的论证就很有意思,他说一个好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首先,它是从人性角度来分析的,每个人都是生命体。作为个体来说,每一个人都是追寻利益的;都是希望快乐的;都是趋利避害的,这是人的本能。不管人怎么进化,他还是动物,还具有这样的本能。那么对于这一点你不能做道德的谴责和评判。

  从人性的角度上讲,人都是利己的,但是一个好的社会应该鼓励大家去利己,如果说你也利己他也利己,有的人就会说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损害别人的利益,这样行不行?那你就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也愿意利己,你不能去损害别人的利益,这里就要有规则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但是不能妨碍别人追求利益和实现价值。所以自由主义哲学的根本含义只有两句话,利己是允许的,损人是不允许的。

  一个法治社会一个自由的社会,实际上他是保护利己的去惩罚损人,如果允许所有的人去利己,同时不允许任何人去损人,你想想看这个社会自然就会形成一种秩序,所有人的积极性就会调动起来,那么这个社会就会稳定繁荣。

  所以基于这样的思想,你得承认生命的价值。每个人有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也是保护他人的权利,但是你要一直承认是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在这样的基础上就形成了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那么市场经济其实实际上也是本来要实现这样一个东西,市场经济不是一个有序状态,它是一个有制的,是一种秩序。总体来讲:你要守规则,不能损人。你可以失去自己的利益,但不允许损害别人。我们所说的尊重生命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一个基础,这个问题很简单,我就不具体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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