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方
大学生能否在外租房住宿?2004年6月,教育部明文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这就是其后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禁租令”,在全国引来广泛争议,不少人以“法律上没规定某一类公民没租房的自由”为由进行反对,认为应该“归还学生校外租房自主权”;迫于压力,今年7月教育部“不再强行干预大学生校外租房,而是制订相关管理措施”,取消了“原则上不允许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一规定,“禁租令”解禁了。
我们说,禁止不禁止,乃权利问题;提倡不提倡,乃引导问题-----教育部的“解禁令”下,教育行政部门回避权利而是刻意强调价值意义上的“决不提倡”,在这种状况下,徜徉在教育部与学生中间掌握着“实质管理权”的高校,无疑拥有了更充分的自由裁量空间。就高校本身而言,他们肯定是“禁租令”的坚实拥护者,因为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禁租令”都给高校带来了足够多的甜头。于是,不强行干预学生外出租房的他们,会不会采用软方法进行变相干预呢?比如,高校对大学生在外租房设置非常高的门槛,可以想见,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存心不让学生外出租房的话,规制空间是相当大的,想来学生想要顺利外出租房还是挺困难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大学生外出租房的目的是什么?根据调查显示的结果,大学生校外租房超过一半以上的都是为了同居。这是一个不受束缚的时代,是一个观念、道德、规范统统要服从感觉和情绪的时代,而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们,他们的爱情在很大成份上是一种情欲的反应,有了任何冲动都会尽情地表现出来,而在他们看来,有时候性爱才是爱情最好的表达的方式。而如此相对应的是,在大学生被允许结婚的大环境下,我们的大学校园却依然是戒备森严,“女生宿舍男生勿入”、“限制女生到男生宿舍”等规定在各高校依然很普遍。
于是,一种类似钟点房性质的“鸳鸯房”在高校周边迅速火爆起来,而且是只为大学生情侣服务,没有学生证的顾客就是给再多的钱也拿不到房。现在各大高校即日内开学,那些“大学生鸳鸯房”房东们又将房间收拾一新,静候大学生房客上门。
仅仅教育部的表态是不够的,毕竟,擦去原有污点后的白纸已经不是原有的白纸,要祛除原有禁令的影响,要顺服高校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得有更明确、更严格的权利认定-----比如说“尊重学生校外租房的自由权,不得干预学生的这一自由权”,惟有如此“解禁令‘下,我们才能期待学生权利的真正回归。
有些事情宁疏勿堵,尤其是当某些问题已经渐成趋势的情形下,开展疏导工作,加强管理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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